案情摘要:2021年9月9日汉滨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区级抽检“米线”的查验陈述,汉滨区邓某米线加工作坊加工“米线”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添加剂运用规范》要求。2021年9月14日,汉滨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邓某米线加工作坊进行现场查看并送达抽检的“米线”查验陈述,未发现含有苯甲酸及其钠盐相关物质,当事人现场也未供认在添加了上述物质,遂于2021年9月15日,将其米线工艺流程运用的质料进行抽样送检。经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查验,未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因上述质料未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当事人才供认添加了食物添加剂苯甲酸钠,而且只添加了这两次。
汉滨区邓某米线加工作坊涉嫌未按照国家规范和规则运用食物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食物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则,根据《陕西省食物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则,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对未按照国家规范和规则运用食物添加剂的行为处罚款。Wqs健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