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 者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实在、精确和完好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江苏东方滤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计划(详见公告编号:2024-005)已获2024年5月14日举行的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现将权益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配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28,827,983.70元,不存在归入兼并报表规模的子公司。本次权益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盈利28,744,445.16元。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3,076,135股为基数,向整体股东每10股派2.16块钱现金。
(1)个人股东、出资基金适用股息盈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方针(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2)对合格境外出资者股东,依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践每10股派发1.944元。
(3)关于合格境外出资者之外的其他组织出资的人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交税人在所得发生地交纳。
本次分配目标为:截止2024年6月5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体系收市后,在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挂号在册的本公司整体股东。
出资者R日(R日为权益挂号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关于出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本次权益分配现金盈利悉数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将于2024年6月6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地址:江苏省阜宁县阜乡镇环保滤料产业园 66 号 联系人:张娟 电话: 传真
经与会股东签字承认的《江苏东方滤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